人家成功的盾牌是异世科技,而这书是主角既没重生也没穿越,所以刚开始被误以为是重生或穿越。如果刚开始这样写的话比较好:穿越或重生,生活在未来某年的一名高科技术人员或专家,然后退学在创业,在到成功。 个人意见,不喜勿喷。(ぴ浅蓝淡雅′')
一场黄河决堤,给垂垂老矣的大宋送来了一个救星,一个狡猾如狐的人,铁心源。
在东京的十几年里,他是不自在的,也是野心的火苗初起之时。无论是杀人,还是猪拱危楼,亦或是火烧王府,不过都是他不甘受制,睚眦必报的显现。宋人是懒散的,也是安于现状的。无论是朝廷的官员还是王公大臣都不允许有人改变这一切,或者说是不受控制。这也是铁心源被夏悚,庞籍,包拯等人送到西北的缘由。但他们却无法想到,把铁心源送出东京,才是真正放出了他心中的洪荒猛兽。
我曾一度放弃《银狐》不看,只因看到铁心源被人驱逐出东京,被穆辛像栓狗一样在锁骨穿上金钩驱使,被人嘲笑。但后来释然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一场黑风暴,彻底给了铁心源自由,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西域的广袤天地和大好资源,诞生了清香族,诞生了哈密国。也挽救了大宋的覆灭。
刻板方正的包拯,睿智的穆辛,诚恳憨厚的欧阳修,王柔花,赵婉,李巧,水儿火儿,孟元直,阿大阿二,铁蛋,赵祯,王渐,尉迟文,阿丹,阿依莎,铜板,从主要人物到次要人物的刻画,也是比较清晰,这也是我说值得一看的原因。
写到了这里,也觉得废话多了,灭青塘,亡回鹘,抗契丹,觉得全文唯一的遗憾就是燕云十六州了,但不完美也好,好歹给后代留点事做。(吖哈)
十年,喜你成疾
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十年,我喜欢这除非黄土白骨我守你百岁无忧的感情,我喜欢他们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的经历,我喜欢他们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结局
十年,我喜欢十年这个词,因为陈奕迅十年这首歌,陈奕迅,赋予十年这个词的别名叫做分离,但是因为十年这本书,言希和阿衡又重新给十年定了一个词叫相守
十年对于我们来说是时间,对于言希来说是经历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长的像是你心中有那个人时,那人却不在你身边时,所经历的四年,短的像那人在你心中的,在你身边的六年
我总觉得语言太过矫情,可就是这娇情的语言让我见证了真情
言希其实放开了阿衡三次手,两次天灾,一次人祸,但是是阿衡这个坚强,固执,温柔,木讷的姑娘,即使是前方满是荆棘,前方是万丈深渊,他都拉着言希的手
我喜欢言希的性格,心疼阿衡的忍让,感叹辛达夷的深情,也唏嘘陆流的的命运,如果说是十年成全了言希和阿衡,不如说是因为阿衡的坚持和言希不放开阿衡的手一起度过了十年,终得圆满。
我时常在想世上有无一女子如温衡一般,虽被世界厌弃,却仍然对这个事界报以微笑。虽然想着弟弟碗里流口水,却还是说不想吃肉。虽然母亲不喜,却还是欢喜自己的母亲。,虽然从未被兄长所喜,却依旧敬佩兄长。
给小虾补课时,却偷偷暗想为什么她不是小虾。被寻问为什么只穿校服时,却回答校服保暖。被思尔陷害时,却没有记恨思尔。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温衡,她在言希被抛弃在舞台角落时,她会生气的骂陈倦,她会在言希癔病时,肯求虎哥帮她寻找言希,威胁陆流的母亲。她眉目见透露着远山远水的气息,她用她的温柔的包容着所有人。
温衡她不满足读者心中最佳女主的要求,性格腐朽,固执,过于善良了,过于温柔,我总是希望她能为自己着想,被人欺负时要还手,不要太坚强,但是很奇怪,我却觉得这就是阿衡。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不像。
可是如果阿衡不那么固执,他们就不可能在一起。如果阿衡有人疼,又怎会需要言希疼。就像言希说的,盼你过的好,又盼你过的不好,怕你过的好会忘了我的好,怕你过的不好那我就更不好
有一女子名唤温衡,眉目温柔,性虽驽,善学,虽被养夫母所抚,却无亲母所喜,却遇一男子,其名为言希,共度百年。
有一男子名叫言希,他美貌无双,从不信人,他用他的右脚来安抚左脚的灵魂,他笑起来时嘴巴都成了心形,可是无父母疼爱,又遭好友陆流背叛,却遇一痴女,名唤温衡,喜他成疾,他躲她追,过了十年,终得圆满。
世人皆知,温衡爱言希爱的卑微,却又何知言希焉如此
他会带温衡去乌镇,他会在癔病时仍然记住温衡,他会在对着工作人员说电梯里是我的命,他会打电话给顾飞白说可否给她买点糖,他会在听着温衡给他录制的录音说晚安入睡,他会代言各种广告只是怕那个忘了他,他会留意所有姓温的听众给他写的信,他会会在温衡教他法文是说我很好亲爱的,他会在顾飞白婚礼上写只羡温言不羡仙
终使他这一生拍过无数照片,可最让他欢喜的却是那张傻姑娘的照片,只因照片姑娘的眼里只有他,他一生看透了世间的黑暗,喜爱小丑的丑态,可却对于姑娘扮的小丑感到温暖,他这一生极喜排骨,却因为吃了姑娘的排骨,自此吃不下别人的排骨
对于温衡来说,言希给他的是宠爱,所以他才会纵容温衡,唤温衡为女儿
对于言希来说温衡给他的是大爱,因为爱他所有她愿意在时空倒流时,让言希选择想要的生活
温衡对言希说,除非黄土白骨,我守你百岁无忧
言希对温衡说,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
温衡说,有屋可栖生,不嫌阿衡丑,可是后来又是谁说我不要摇椅了,我要言希
言希说,我以后要找个比自己还好看的媳妇,可后来又是谁找了一个,张的不好看,却会做排骨的媳妇回家
他浮生总算也有六记,记童年识得世界最初之真;记信仰识得做人不变之豁达;记苦难,为记点滴善意,为记使人不受如己痛楚;记一个女子,患得患失之后才懂真爱;记子女知为人子女虽有难处,可为人父母又何尝不是这世间最善人;记初生懂得血脉的珍贵,不只因为我,还因为你。
最后一记,跌跌撞撞识得点滴夫妻情意,悲伤恐惧阴影不知哪年便如影随形,可人生来时婴儿啼哭便明了这辈子是受苦受难,任谁也无遗漏,但最要识得,有同样对等的女子在大难临头时,站在枝头同他一起等待死亡或者另一段开始。
她浮生有六记,第一记,记初来世间懵懵懂懂,不知人间苦痛,得万物之最初善。第二记,记父母养育之道,经久难忘,通何为孝道,第三记,记乐,记痛,记愁,记苦,方能知人生百味,乐使人有所长,痛有所悟,愁有所是,苦有所向,第四记,记信仰之初,方得为人之道,不为浮名,不违本心,知其所行。第五记,记等待,等一男子,与之相会,与之相知,与之相恋,与之百年
最后一记,记爱,何为爱,古有乌鸦反哺,有孔融让梨,有孟母三迁。她有幼时,知其身世,仍疼爱其弟。知其为亲母所不喜,仍爱其亲母。真心待其室友,室友遂爱她。为一男子等其十年,共度余生。知其幼女患病,重披医袍。选其职为医,爱其众生(晚风凉🍀)
首先强烈推荐喜欢权谋类小说的读者,这本书足够满足你们喜欢算计的癖好(滑稽)
这本书是架空历史类小说,由崇祯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延续了大明的国祚。(说这本小说不严谨的先去搜搜架空历史的概念再来BB)
主角是个大大的贪官,但保持着现代人最后的良知。
你能在他身上看到不令人反感的虚伪和冷漠。
又能在他身上看到不令人作呕的温情和怜悯。
与天斗,与帝斗,与官斗,其乐无穷啊!
2018年5月16日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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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坑需谨慎,更新太TM慢了,硬伤,养了俩月10几章,要疯!
( •̥́ ㉨ •̀ू )嘤嘤嘤~(惹不起惹不起)
这本书叙事方式上就会劝退一些新人,耶梦加得放纵负面欲望又劝退一批圣母,北欧神话复杂的人物关系再一次逼走懒得了解的人,最后留下的寥寥无几。但是我喜欢啊,至少到目前为止这本书还没写崩。小众书籍我的理解是,不白,不主流,介绍的知识偏冷门,主角脑回路清奇………附带:更新如难产(从lv9999遭遇雷劫降到)
我是从上一本《超级骷髅兵》开始看的两本书都很好看,特别适合那些不喜欢看女主的人看,不过都是两本书写的骷髅差别都很大!
《超级骷髅兵》:生命诞生短,傻,出来就获得了强大的力量,打架毫无技术可言,全靠蛮力(都‘不死君王’了连‘黄金骷髅’都打不赢),总是在侵夺他人的力量,根基不好!
《骷髅魔导师》:生命诞生时间超长(上一本书不是说只要活着,睡它几年几十年的,实力就会增长吗?为什么这个骷髅睡了几千年了实习也只有‘魔法亲和力’增长了呀!),智慧超高,打架超级的靠技术,技术超群!实力是一步一步慢慢的增长起来的(越阶打都行!)
总之就是两个极端,一个是蛮力流,一个是技术流,但这两个骷髅简直就没吃过亏(只有一点点呐٩(ˊ〇ˋ*)و~)(冰雪•圣痕℡)
话说我超级喜欢人偶师大人!嗷嗷嗷,好想扑!黑泽忌好像也很萌的样子!(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真实,^o^)哇哈哈,人偶师大人总给我一种病娇妖娆却很靠得住的感觉,超级萌!
咳咳,这本书作者脑洞大开,并不烧脑但十分有趣,如果更新勤快点就更好了(违规昵称)
本书内容不错,可以观看,综合在3⭐+左右。本书不太适合楼主。(久久)
这本书是我爱上女主玄幻的一个原因,让人爱上了这类书!虽然刚开始内容有些言情,但越到后来越让人热血沸腾。喜欢看那种琼瑶的,男主说听我解释,女主捂着耳朵说我不听的最好别看。本书还有点搞笑和不纯洁的片段,很纯洁的童鞋别被带坏!(用户3793260992)
十年,喜你成疾
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十年,我喜欢这除非黄土白骨我守你百岁无忧的感情,我喜欢他们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的经历,我喜欢他们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结局
十年,我喜欢十年这个词,因为陈奕迅十年这首歌,陈奕迅,赋予十年这个词的别名叫做分离,但是因为十年这本书,言希和阿衡又重新给十年定了一个词叫相守
十年对于我们来说是时间,对于言希来说是经历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长的像是你心中有那个人时,那人却不在你身边时,所经历的四年,短的像那人在你心中的,在你身边的六年
我总觉得语言太过矫情,可就是这娇情的语言让我见证了真情
言希其实放开了阿衡三次手,两次天灾,一次人祸,但是是阿衡这个坚强,固执,温柔,木讷的姑娘,即使是前方满是荆棘,前方是万丈深渊,他都拉着言希的手
我喜欢言希的性格,心疼阿衡的忍让,感叹辛达夷的深情,也唏嘘陆流的的命运,如果说是十年成全了言希和阿衡,不如说是因为阿衡的坚持和言希不放开阿衡的手一起度过了十年,终得圆满。
我时常在想世上有无一女子如温衡一般,虽被世界厌弃,却仍然对这个事界报以微笑。虽然想着弟弟碗里流口水,却还是说不想吃肉。虽然母亲不喜,却还是欢喜自己的母亲。,虽然从未被兄长所喜,却依旧敬佩兄长。
给小虾补课时,却偷偷暗想为什么她不是小虾。被寻问为什么只穿校服时,却回答校服保暖。被思尔陷害时,却没有记恨思尔。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温衡,她在言希被抛弃在舞台角落时,她会生气的骂陈倦,她会在言希癔病时,肯求虎哥帮她寻找言希,威胁陆流的母亲。她眉目见透露着远山远水的气息,她用她的温柔的包容着所有人。
温衡她不满足读者心中最佳女主的要求,性格腐朽,固执,过于善良了,过于温柔,我总是希望她能为自己着想,被人欺负时要还手,不要太坚强,但是很奇怪,我却觉得这就是阿衡。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不像。
可是如果阿衡不那么固执,他们就不可能在一起。如果阿衡有人疼,又怎会需要言希疼。就像言希说的,盼你过的好,又盼你过的不好,怕你过的好会忘了我的好,怕你过的不好那我就更不好
有一女子名唤温衡,眉目温柔,性虽驽,善学,虽被养夫母所抚,却无亲母所喜,却遇一男子,其名为言希,共度百年。
有一男子名叫言希,他美貌无双,从不信人,他用他的右脚来安抚左脚的灵魂,他笑起来时嘴巴都成了心形,可是无父母疼爱,又遭好友陆流背叛,却遇一痴女,名唤温衡,喜他成疾,他躲她追,过了十年,终得圆满。
世人皆知,温衡爱言希爱的卑微,却又何知言希焉如此
他会带温衡去乌镇,他会在癔病时仍然记住温衡,他会在对着工作人员说电梯里是我的命,他会打电话给顾飞白说可否给她买点糖,他会在听着温衡给他录制的录音说晚安入睡,他会代言各种广告只是怕那个忘了他,他会留意所有姓温的听众给他写的信,他会会在温衡教他法文是说我很好亲爱的,他会在顾飞白婚礼上写只羡温言不羡仙
终使他这一生拍过无数照片,可最让他欢喜的却是那张傻姑娘的照片,只因照片姑娘的眼里只有他,他一生看透了世间的黑暗,喜爱小丑的丑态,可却对于姑娘扮的小丑感到温暖,他这一生极喜排骨,却因为吃了姑娘的排骨,自此吃不下别人的排骨
对于温衡来说,言希给他的是宠爱,所以他才会纵容温衡,唤温衡为女儿
对于言希来说温衡给他的是大爱,因为爱他所有她愿意在时空倒流时,让言希选择想要的生活
温衡对言希说,除非黄土白骨,我守你百岁无忧
言希对温衡说,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
温衡说,有屋可栖生,不嫌阿衡丑,可是后来又是谁说我不要摇椅了,我要言希
言希说,我以后要找个比自己还好看的媳妇,可后来又是谁找了一个,张的不好看,却会做排骨的媳妇回家
他浮生总算也有六记,记童年识得世界最初之真;记信仰识得做人不变之豁达;记苦难,为记点滴善意,为记使人不受如己痛楚;记一个女子,患得患失之后才懂真爱;记子女知为人子女虽有难处,可为人父母又何尝不是这世间最善人;记初生懂得血脉的珍贵,不只因为我,还因为你。
最后一记,跌跌撞撞识得点滴夫妻情意,悲伤恐惧阴影不知哪年便如影随形,可人生来时婴儿啼哭便明了这辈子是受苦受难,任谁也无遗漏,但最要识得,有同样对等的女子在大难临头时,站在枝头同他一起等待死亡或者另一段开始。
她浮生有六记,第一记,记初来世间懵懵懂懂,不知人间苦痛,得万物之最初善。第二记,记父母养育之道,经久难忘,通何为孝道,第三记,记乐,记痛,记愁,记苦,方能知人生百味,乐使人有所长,痛有所悟,愁有所是,苦有所向,第四记,记信仰之初,方得为人之道,不为浮名,不违本心,知其所行。第五记,记等待,等一男子,与之相会,与之相知,与之相恋,与之百年
最后一记,记爱,何为爱,古有乌鸦反哺,有孔融让梨,有孟母三迁。她有幼时,知其身世,仍疼爱其弟。知其为亲母所不喜,仍爱其亲母。真心待其室友,室友遂爱她。为一男子等其十年,共度余生。知其幼女患病,重披医袍。选其职为医,爱其众生(晚风凉🍀)
原本,是想从这个故事第一次深深打动我的地方说起,没错,就是男女主在酒店顶楼豪华包厢超美超梦幻玻璃房里的初夜。可是往回翻的时候,发现精彩从更早的地方就开始了,男主在某个深夜梦醒时分由一个十多年只会钻研犯罪心理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毫无情商可言的木头脑袋忽然开窍,意识到对女主的情根深种并像对待工作一样认真虔诚的对待这份感情时,我就已经被深深吸引住了。
不,从更早,在影院里那暧昧的气氛下,男主第一次破天荒的感觉到了异样情愫的萌动,竟让他无意识的俯身想要去吻女主的时候,我就已然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天才又迟钝、单纯又深情的男人,薄靳言。
简瑶是聪慧灵气而内敛的女孩,她很早就明白自己对靳言的感情,可无奈薄靳言情商太低,从来没意识到自己对简瑶的亲近,对简瑶霸道的占有,在她面前的种种孩子般的行为与情绪是因为爱上了简瑶。
甚至在一个不小心的接吻后,还对简瑶说,你以后找了男朋友的话我不会告诉他的哦。于是简瑶只能在默默深情的付出陪伴后,独自垂泪伤神:薄靳言,我何时才能走进你的心里去?
然而转机出现在那个影院里,四目相对,呼吸缠绕,若不是被一个电话打断,薄靳言就要吻上简瑶了,可简瑶却不确定,这是不是又是她的错觉,而薄靳言那个人是不是依旧毫无感觉?
还是你也感受到了彼此之间的那种……暗涌?
忽然就想起了王菲的暗涌,“没理由 相恋可以没有暗涌”。
暗涌虽然停止了,吻也被打断了,但却让薄靳言终于觉醒了。这晚躺在床上,他做了个很长的梦。梦里是之前他在和简瑶看电影的情景,只不过是简瑶躺在他怀里,他微笑的把她手机从兜里拿出丢的远远的,然后低头吻住了她。
至此,薄靳言先生压抑已久的强烈欲望终于完全打开了。这个优秀的男人从未让人失望过,情窦初开了一晚上后,他很坦然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不,应该说是十分愉悦的接受了这个欲望,并非常满意自己之前虽然没意识到喜欢简瑶,但却非常具有前瞻性的、排他性的把简瑶吸引、占据到自己身边,并开始非常认真的计划如何让简瑶也对他一心一意、死心塌地,成为“薄靳言的女人”。
然后,本故事的第一个高潮就开始了。
然后…然后….然后我发现我没法写下去了,因为后面的故事都太精彩了!语言无法传递,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去感受!我只想说三个地方——
初夜未完成……非常动人细腻的描写。薄靳言的一句“fantastic”,简直让我的骨头都酥了。简瑶不让开灯,他居然想到带夜视镜,我也是醉了,最后居然还来句,“你怎么害羞成这个样子?”这个男人啊~居然在床上还狂妄的这么自然!当然,最后由于被公安局的紧急案子打断,什么都没能发生。
在去案发现场的路上,薄靳言眸色暗沉:“我不会让你久等。”简瑶:“……没事,不急。”薄靳言:“怎么,你后悔了?”简瑶:“不是,只是……”薄靳言:“难道是我哪里做的不好?”满满的倨傲。简瑶:“没有,你很好。”薄靳言:“那是为什么?”简瑶:“只是感觉有点不真实。”薄靳言:“噢……”心情蒙上一层阴郁。
简瑶的不真实显然就是有点太快了的意思,女孩子常有的小心思,可薄靳言先生却理解成了……她说感觉不真实,他的技术竟然不够好??
真正的初夜。
终于迎来初夜了!看看我们薄教授是怎样做准备工作的吧~
闲杂人等、身体体能、知识技能、甚至包括生理期、性激素分泌周期都考虑到了,(⊙o⊙)哦天,我们薄先生要的是一次极致美妙的性~爱。最后,“我今晚会和简瑶发生初次性~关系。基于你在这方面的丰富经验,我可以抽空听一下你还有什么建议。”
…………
整个过程薄靳言一直在不停的和身下的简瑶交流,用他的话说,“我们必须随时交流感觉,有助于达成完美的性~爱。”
“放松。你会很愉悦的。我的技术无与伦比。”
基于简瑶上次所说的“不真实”,薄先生这回特意在她耳边问:“现在,我令你感觉真实了吗?”
简瑶凝视着他:“嗯。”
还有比这更真实的存在吗?这么美好的夜里,你在我的身边,在我的身体里。那么骄傲的你,却对我那样热烈,那样的怜惜。你令我颤抖,也令我疯狂。而我们终于成为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人,缱绻纠缠,唇齿相依。
“如果早知道,与你灵肉合一会带来如此极致的愉悦——在遇到你的第一天,我就会向你求爱。”
又何必蹉跎了这么多时日,早就与你携手一起沉浸在幸福里。
但我想,这还不是全文最精彩的部分,在最后面对鲜花食人魔的生死关头,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彼此的深情与默契,绝对超越了一般的现代言情文~
如果说前文是性~爱的最高境界,那么简瑶最后写给薄靳言的那封遗书——我认为就是爱在精神上的最高境界。
“我一点也不难过,真的。因为曾经拥有你,即使很快就要死去,我的心也是平静的。这对我是解脱,即使我化为尘埃尘土,也永远不会忘记你。今后每一个清晨,每一个日落,每一个夜晚,我都会盼望,盼望如果真的有虚无的来生,我还可以遇到你,拥有你。回到我们最初相遇相知的地方,让我亲口告诉你,我是多么爱你。
…………
不重要了,靳言。Simon还是Allen,都不重要。你就是你,我唯一的靳言。我对你的爱根本不会有变化,因为我始终相信,你会战胜Allen,战胜谢晗。你会找到我,你会带我离开这个地狱。
…………
太多太多回忆陪伴我,死去又有什么关系?我已经达成了自己的梦想,我拥有你,……我今生没有其他遗憾,唯一的遗憾是不能陪你到老。
请一定不要孤独,薄靳言。不要独自一人,每天好好过下去。
因为我就在这里,靳言,在你眼里,在你心里,在你的生命里。
我们永远不会分离。
简瑶。”
此时的简瑶已经被鲜花食人魔用各种你想都想不到的方法把简瑶折磨的几乎崩溃,但却用最后残存的意识,在这些近乎错乱的文字里藏进了重要的讯息。
而靳言没有让她失望。他准确的读懂了她。
他从鲜花食人魔的地牢里,埋藏了一大片炸弹的地牢里,救出了她。以他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嫁给我,简瑶。”
嫁给我,心爱的简瑶。
我唯一的女人,令我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忘川)
个人看过最好的几本架空类小说,虽然还没完本。也以养肥了!
作者以无数个坑为前提,为大家带来了一重重的惊喜。
虽然还情节发展有点慢,但慢工出细活不是吗。( )
这本书,十分的好看。内容生动形象的写出了男主的厉害之处。特别是男主开挂般的人生。让我深有感触。可以让我们联想出许多许多的东西。(柔杀什)
《英雄监狱》
依稀记得看的第一本小说是寡人未婚所著的《网游之天狗吞日》,在遇到这本书之前认为天狗是最好的网游小说,心中的神作就是他,偶然在追书随机看书看到了这本书,很感谢追书可以让我看到这本书,好了,切入正题。
本书开头非常新颖,不同于以往的网游小说的基本套路,打怪升级刷副本,是网游界的一股清流,看了几章,我便无法自拔,剧情跌宕起伏吸引人,开头一个监狱即起了总引全文作用,英雄监狱,一位英雄为何被关入监狱,这就是一个好的题目的作用,从最新章节可以看出,作者未来的大致思路是黄溢发现第一世界的阴谋,最后突破半神境,联合第二世界的人破坏黑洞,七大魔王已经被干掉一个,被关入监狱的魔王定是在主角危难之际来给主角升级的,八大魔王也会在主角成虚神时一一斩灭,本书前期以升级为主,中期以剧情为主,后期把坑填上为主。
本书或许并不怎么成熟,但它有着作者最真挚的感情,让人读过之后总会引起些共鸣。似乎每一个人物都有血有肉,有着自己的故事,是一个个小小的传奇,过了许久后,我们也许会忘了故事的情节,忘了刀锋,龙刺,甚至于杀神,忘了杀神顶天立地的一句“我去挡住日本”,忘了痛苦女王进攻第二世界时玩家前赴后继地赴死,但始终会记得他们带给自己的震撼与感动。
再谈谈主角,黄溢,一个被世界联邦所害致进入监狱的人,拥有强大背景却又要隐藏身份的一号,一生在刀尖上跳舞的人,主角智商,逆商极高,但情商较弱,这就是哄不好女孩吧,现实中无法反抗世界联邦而在游戏中暗自发展势力,现在已经有可以与世界联邦一战的实力。
配角的重要性也是不可言喻的,没有配角的衬托,主角的强大也体现不来,作者笔下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可见作者对本书的认真负责。
浅谈本书特点,故事情节丰富,构思巧妙,伏笔埋的到位,情节跌宕起伏,富有逻辑性, 创意上十分新颖,但作者文笔不够好,人物性格方面比较模糊。虽然知道主角一定要屌炸天,但每次都写在最后一秒改变命运就有点无趣了,而且主角对手的设定智商太低,主角每次打探敌情都会听到重要情报,敌人见到主角就放弃希望,毫无斗志,这就变成了纯yy的小说,可能前期会吸引眼球,但后期如果不改变就会令人无趣了。
总结来说,一个优点与缺点并存的小说,因为作者是在养病写书,这使我非常敬佩,希望作者早日康复,重现此书巅峰。(公子)
呜呜呜,为什么那么少,拜托大大的文不要那么短小嘛,不够看啊噻!求大长大长文!!!还有就是喔,大大你一定要休息好哦,这样才会有更多灵感,支持每周十更(*˙︶˙*)☆*°[其实二十也不错,但是宝宝考虑到大大可能会很忙,所以打折了嘞!啊,所以大大你一定一定要快更喔!注意身体,爱你么么哒!~(^з^)-☆](🐰雨归源纪)
不管罗兰表现得多么八面玲珑,也舍弃不了骨子里的傲慢;不管罗兰如何自嘲自己单身400年的苦逼现实,也从来没主动追寻过爱情。
从一开始,他就有着身为穿越者的高傲,也有着身为不灭者的自傲。罗兰从不会放弃,除了艾耶以外,他也从没向任何人低头。知道自己的弟弟是天才,于是他也尽全力追赶;因为世界的恶意,国破家亡,于是他花费数百年来对世界复仇;复仇后的空虚又使他期望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于是他用了后半生来拯救并创造了律法所带来的治世。他的高傲与不屈使他实现了理想,也使他轻易放弃理想外的一切。
如果卡文斯是随性,只会做自己期望的事,那罗兰其实没什么不同。他会算计一切来实现自己的期望,却从没留心过身边爱他的女性,因为他不需要。
即使海洛依斯最后成为他的伴侣,对罗兰而言,这也不是爱情。他需要的是有人能陪伴,分享心中的苦闷与与喜悦,是伴随一生的家人。罗兰不懂人心,他不会轻易分享自己的想法,伊莉莎不懂,于是她的付出却使他俩的关系渐行渐远;蕾娜与艾米拉也不懂,于是她俩也从未进入过罗兰的内心。只有与罗兰共通想法的海洛伊丝才知道,罗兰不懂也不需要爱情。
这本魔幻小说融合了搞笑,谋略,打斗与战争等多个元素。主线剧情相当吸引人,对人物的刻画相当仔细,世界观相当宏大,对背景的描写也是面面俱到。然而在写法上感觉有很大的不足,在谋略和战争里加入大量的背景描写和理论阐述无可后非,但若是用理论和背景把激烈的打斗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那文章完全失去了流畅性,看得特累。而若是单单看打斗场景,发现作者的打斗细节描写很少,没有让人热血沸腾的感觉,或许这是罗兰最爱的用计算来获胜的战斗方式,枯燥但有效,但作为读者,我却觉得有些遗憾。另外,作者期望插入大量搞笑元素,但我只看到了大量得堆梗,搞笑功力还差强人意。大量的背景与理论,也磨平了趣味。
作者或许像罗兰一样是将一切都用理性来思考,并进行写作。写出了规模宏大的战争史,主角一切的行动精于计算,条理清晰,但丧失了激情,减少了趣味。
这是一部理性的魔幻史,却不是激情的交响曲。(joker)
我喜欢《执棋天下》这本书,喜欢这种江湖,喜欢谋划,喜欢那个布棋天下的赵卿言
人生如戏,公子青衣。
青衣青衣,青,寓意青竹,亦喻意兰花。
如竹傲骨,如兰清雅。
所谓君子如竹,就应有不屈的嶙峋傲骨。
所谓君子如兰,就应有高雅的风度翩翩。
他以君子为愿,温文尔雅,醉玉颓山,与世无争;一袭青衫磊落,视浮名俗利为过眼云烟,低眉浅笑。
却因逃不脱世俗的束缚,所以虚假的以笑脸迎合着一切,隐藏不堪。
青衣,也是戏台上的优伶。
长袖善舞,歌喉如莺。
咿咿呀呀的唱着别人的人生,却寻不到自己的方向。
戏子薄情,就是因为他生性凉薄。
他以青衣为名,玩世不恭,风流倜傥,逐鹿中原;一柄纸扇轻摇,言明争暗斗乃家常便饭,昂首睥睨
却因脸上画着虚伪的浓妆,所以淡漠的以冷眼旁观世俗的炎凉,哑然失笑。
如玉的君子却深陷朝堂泥污,
凉薄的戏子却踏足江湖纠葛。
如果梦想与现实对立,谁又能包含谁的希冀?
是应该追求梦想,还是应该顺从于现实?
一觞美酒,抒解不开侯王的万千愁殇。
几点笔墨,渲染不尽青衣的孤寂冷清
这本书的开头不是那种让人觉得吊炸天的爽文,也不是那种傻白甜的调调,也许你会觉得很乏味也很空洞,但是你不能否认文章的细腻和优美。
这本书不是像现在的网文那样,掺杂了很多吸引人的东西,比如:穿越、仙侠、金手指、也许你会觉得掺杂了这些东西你会觉得很爽,但是它实质上已经把武侠小说给冲散了。
我所接触的武侠还是这种老派的武侠,它有血有肉有仁有义
,有那大气磅礴的爱恨情仇。虽然你会觉得过时了,枯燥了,可是你能忘记它的魅力吗?
本文故事是双主路线来发展的,江湖和朝堂哪个会更胜一筹呢!我觉得赵卿言虽苦,但是我就喜欢他的执棋天下。
这本书还有一个突出的亮点,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本文几乎没有什么女人,有也是小小的配角,我觉得这种设定很江湖,虽然也许会少了一些应有的特色,但是你不觉得男人的江湖很纯正吗?是不是更加爷们了呢!
当然,也许有人不愿意作者这样作死,但是我个人觉得,这本书可以是一部古代的士兵突击,当然也能满足了某些女孩子的yy,男孩子看热血,女孩子看颜值,何乐而不为呢!(当然,我觉得千殇会哭晕在厕所里。哈哈哈哈管他呢!)
这本书真的是,人物,事件刻画的细腻,让人有种万分期待的感觉。
不骄不躁,真乃大神之作。
喜欢每个人物的设定,华美的词藻,让人觉得真的如此美妙。
武侠,官场融合了一个江湖。从不看武侠的我,变得爱不释手。
真的特别好看,好看,好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๑•͈ᴗ•͈)❀送花给你
好了不多说了,如果你很好奇你就自己来看看,我只能告诉你写书不辜负所有人的时间的。
你知道这本书,写的多么优美,里面的人物多么高大上,江湖不一定是你认为的那种江湖,来吧!看看这里的人情事物,好受一些作者的武侠世界吧!
ps:希望大大多更新,希望大大不要再虐我们的赵卿言,因为他够苦了。能不能把那些坏的冒泡的人都虐一遍呢,哪怕让他们多少死一个呢!(大大别当后妈了)
最后问一下,大大是男是女?不会是人妖吧!哈哈哈哈哈,开玩笑的,祝千殇大大活动圆满成功,希望所有的小伙伴们一定支持一下千殇,(千万别活动结束了,你们就跑了,千殇可说了,以后还会有奖励的哦!yy中不能自拔……)(桃之妖妖)
这是一本贴近生活的写实书,不是脑残不是异能不是小白,而现实生活就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但我很遗憾的看到,有些读者一遇到酸苦的情节就说这是虐,就说受不了,就要求作者改进。。改成什么呢?改成全世界都围着主角一个人转就满意了?还有读者认为大部分人都喜欢看喜乐的情节而不喜欢虐的情节,虽然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事实,但作者也说过,这本书本来就很小众,真正喜爱这本书的人,会在作者描绘的故事里去体会人间起起伏伏辛酸苦辣,而不是一点不顺心意就出来要求作者改变甚至攻击。而能够真正走进这本书的人,实际上和作者的心意是相通的,这部分人是不会随意因为一 点不顺心意就出来要求作者改变甚至攻击。而能够真正走进这本书的人,实际上和作者的心意是相通的,这部分人是不会随意因为一点挫折一点虐一点不满意就离开本书,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些叫嚣因为虐而不喜欢的人完全可以去看那些现在网文市场最不缺的yy小白文。相对来说,这本写实风格的书确实是网文市场上的珍惜动物了,更何况还写得这么好呢?且看且珍惜吧。(白玉楼的亡灵)
本人至今只看了三分之二,不足之处,请各路道友多多体谅。( ̄∇ ̄)
这本书,我知道的小说里,他一共“借鉴"了起码五部,比如遮天和斗破苍穹,废话不多说,看过的朋友都看得出其中的异同点,连情节中的笑点都十分雷同,但我很欣赏这本书的素材,还是挺不错的,所以现在还在看。
还有那些个什么诸子百家,我想作者要么真的是个历史狂要么就是动画片《秦时明月》看多了。( ̄∇ ̄)
其它槽点请各路大神真身降临指导( ̄∇ ̄)(E)